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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县 台 的 问 题 ,关 注 这 个 号 就 够 了。
2017年6月1日起,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(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)实施。根据《规定》,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
截至2018年5月14日,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中央互联网站共有94个,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共有50个,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共有14个,来看看详细名单吧。
编辑:广电实战运营部